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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金控公司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应合理分权

2020-12-05 19:16:45

12月5日,由瞭望智库、财经国家周刊主办的“2020第五届新金融论坛”在北京举行,主题为“非常时期的金融责任与担当”。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出席活动,并就完善金控公司法人治理发表演讲。
 

日前,央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规定。目前,办法正在实施中,叶燕斐结合自己研究发表一些看法。
 
第一,深刻认识金融业务的公共性本质,自觉维护公共利益。金融本质上是通过金融工具来动员及匹配社会资源。
 
以商业银行为例,一方面接受存款,一方面发放贷款。接受存款既是动员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储蓄和积累的过程,也是为个人消费者和企业等管理财富的过程。
 
而发放贷款既是支持居民消费和创业企业投资经营的过程,也是将社会资源配置到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国内外不同地区的过程,动员社会资源和配置社会资源必须反映和体现公共利益。
 
因此,金融业务本质上是公共性质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
   
另金融具有巨大的风险外溢性,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金融机构因承担信用中介流动转换的核心功能,支付结算汇兑等重要功能,对金融安全稳定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金融自身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金融出现重大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必然会危及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业务必然具有公共性质,金融机构的运营必须接受专门机构的监管,必须接受公众监督。金融机构必须深刻认识金融业务的公共性本质,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维护好公司自身的利益。
 
第二,穿透公司面纱,提高公司股权和实际控制的透明度。
 
金控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司的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必须透明,公司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掌握和运营必须符合公共利益,金融控股公司的股权监督向上穿透必须直到最终的自然控制人和负责国有股权管管理的政府部门,向下穿透必须直到每一个从事金融业务、辅助金融业务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及其所控制的金融机构的股权管理必须实行托管制度,股权的交易、质押和其他影响股权权利的交易必须实行登记制度,没有登记涉及股权的交易无效,重大的股权交易必须事先报告,无报告不能登记。
 
第三,加强董事会思想建设和政治建设,自觉对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向,谋划公司的发展未来。
 
当前,在新时代下金融控股公司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服务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出发点和归属点,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第四,降低董事和执行董事股权占比,形成有利于维护公众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董事会结构。
 
金融机构公共性质,决定了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必须由具有公共精神、代表公共利益的董事会来领导,必须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谋取公司利益。
 
因此,在董事会的构成上,股权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占比不宜超过一半,最好不超过1/3。为防止控股股东通过提名非股权董事变相控制董事会,控股股东对非股权董事的提名权应该受到明确的限制,非股权董事应该由党的组织部门、行业学会、中介机构、学术界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进行提名,并决定最后是谁成为非股东董事,非股东董事的人员应该将公共精神放在第一位,同时兼备专业能力,这样在董事会构成上才能在组织上、决策上保障公共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合理分权,形成激励与约束相容的公司治理架构。
 
董事长与执行官合一,容易形成自我激励,不能形成激励与约束相融的制度安排,出现问题不易纠正。“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董事与首席执行官的关系就像伯乐与千里马的关系,董事长要有宽广的胸怀、有战略判断能力和定力,带领董事会制定与公司长远利益相一致的激励制度,鼓励和激励首席执行官带领的高管层去创造性的执行董事会的决策,为公司创造之价值,董事长在发现高管层走偏时,通过董事会对高管的行为进行纠偏,甚至踩刹车,直至撤换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不能自己激励自己,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未来的报酬不应该和公司的业绩挂钩。
 
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的关系也像军队的政治委员与军事指挥员的关系。政委管政治、管方向、管大局、管团结,军事指挥员管战略部署、指挥、训练等。经营企业和打仗一样,需要长期的战场经验积累,高度的战场敏感性和洞察力,敏捷的反应、高度的专注,董事长与首席执行官分开,可以真正让首席执行官专注于企业的经营。
 
 第六,自觉执行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加强公司合规建设。
 
金融机构是特许行业,国际上有大家认可的规则,国家有专门的法律,监管部门制定了专门的行政规章来约束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少则控制一个、多则控制几个持有金融牌照的子公司,更应把合规建设放在第一位,致力于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合规意识教育,保持合规条线。相对于高管层和业务条线的独立性。合规的监督应该是独立于高管层的,应该是只对董事会负责的。
 
 第七,回应利益相关者的关切,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平衡好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在此基础上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金融业务有很大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大量的非老练的金融消费者。因为个人的消费者永远不可能熟悉每一种金融产品,面对复杂的金融产品他们很难识别金融产品的品质、价格和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应督促自己的子公司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信息充分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回应等作为头等大事,自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南木 来源:柒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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