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繁星支付吃央行罚单: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罚3万元

2020-03-26 16:42:39

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北京繁星山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繁星支付”)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处罚款3万元。
 
具体来看,繁星支付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即“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
 
 
然而这并非繁星支付首次收到罚单。2017年6月,繁星支付就因未按规定报送业务数据被罚款1万元。2018年8月10日,其又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7万元等。
 
天眼查显示,繁星支付成立于2011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王斌,注册资金5000万元,主营产品为“繁星卡”。2013年7月,繁星支付获得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展业范围仅为北京市。2018年7月获批续展,有效期至2023年7月。
 
除此之外,工商信息还显示,2018年6月4日,繁星支付因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2019年5月,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后,其又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值得一提的是,繁星支付投资人曾出现多次变更。2018年4月25日,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汇石油”)全资收购繁星山谷,但却在2019年5月22日退出,繁星支付转而为江苏联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合商务”)100%持有。
 
公开资料显示,光汇石油成立于1992年,是国内最大的石油民营企业,此前曾涉猎银行、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金融领域。光汇石油曾入股微众银行,持有其1.2亿股权。除此之外,还持有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权。
 
至于新股东江苏联合商务,则是由江苏瑞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互联”)100%控股。除了繁星支付外,瑞祥互联还持有合肥新思维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肥新思维”)23%,为其第一大股东。
 
而合肥新思维于2013年1月获得安徽省颁发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支付牌照,但在2018年1月续展过程中,被江苏瑞祥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瑞祥商务”)合并。
 
瑞祥商务是经央行正式批准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于2011年12月获得江苏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与合肥新思维合并之后,目前业务范围为江苏省、安徽省预付卡发行与受理。
 
 

作者:苑桢 来源:柒闻网 

分享到:  

热点

推荐

快讯